人民网北京4月16日电 (记者 尹深)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》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等介绍了国务院发展养老服务相关政策。
高晓兵介绍,《意见》提出了六个方面共28条具体政策措施,主要是为了尽快破除发展障碍,健全市场机制,完善养老服务体系,优化养老服务供给,扩大养老服务投资,持续释放养老的消费潜力。
高晓兵介绍,首先针对老年人反映的“住不起”“住不上”“住不好”等突出问题,从增强老年人获得感角度,《意见》有五个方面的措施:
一是进一步放宽行业准入。明确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,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,实行“一个窗口”办理。养老机构内设诊所、卫生所(室)等取消行政审批、实行备案管理。要求各地制定整合改造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工作办法,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。
二是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。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,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(敬老院)改造提升工程、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。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,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%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。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,扩大养老专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。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、规范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。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或投入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。
三是落实土地税费政策。将养老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,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。2019年要在全国部署开展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。聚焦减税降费,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的各项税费优惠,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、资金支持、水电气热优惠等扶持政策。
四是促进融合创新发展。推行居家、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,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开展上门服务。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,加强人工智能、物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智能硬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。制定老年人产品用品目录,出台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、租赁、回收和融资租赁办法,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。
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2019年6月底前,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公布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、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。建立完善养老领域产业统计监测制度,加强产业融合发展统计、核算和分析。
同时,《意见》针对养老服务行业统筹不够、质量不高、监管薄弱等问题,从完善体制机制,提高质量等角度提出了三方面政策措施:
一是完善工作机制。《意见》明确健全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部门负责、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,国务院建立民政部牵头的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,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。
二是建立综合监管。制定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政策文件,建立各司其职、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。健全养老服务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工作机制,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;对会员制养老服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,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;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;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、土地规划等手续问题未能通过消防审验的养老机构,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集中研究处置。
三是完善标准体系。研究制定确保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,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等级评定与认证制度;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标准要求。
民政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进行进一步的推动落实?高晓兵表示,一分部署,九分落实,需要我们花大力气来推动。
首先,要抓分工任务的落实。民政部将按照职责任务的分工,落实包括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,加快推进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。近期,将联合相关部门,组织召开全国大城市养老服务工作会议暨全国养老服务推进会议。民政部还将根据新修订的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,启动部门规章《养老机构管理办法》的修改工作,研究制定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政策措施。
第二,要抓横向的部门联动。《意见》明确国务院建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,民政部将积极发挥召集部门的作用,牵头制定年度重点任务分工方案,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来推动任务的落实。我们将明确每个部门负责什么,什么时间能够落实到位,并且不断地推动。
第三,抓好地方的督促指导。《意见》明确要加快中央和地方工作的衔接,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。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,推动细化政策措施,也只有根据各个地方的情况,细化这次《意见》政策措施的落实,才能真正让老年人有获得感。